认为对方私搭乱建破坏建筑结构,居住在梁启超故居的赵先生将邻居张某夫妇告上东城法院。东城区北沟沿胡同23号是梁启超先生的故居,占地面积1535平方米,1986年作为“梁启超故居”被公布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市民赵先生便是“梁启超故居”的住户之一,他在法院起诉书中称,自己与张某、唐某系居住在北沟沿23号的邻居,自张某夫妻居住以来,打破了小院原有的宁静与和谐,先是在公共通道上私自搭建了一个小厨房,后在厨房外扩建了一个长方形储物间,使得院内通行不便。赵先生称,自己曾多次与张某夫妻协商拆除事宜,均被拒绝。
赵先生称,2009年,张某夫妻再次对故居进行了大量拆改,将小窗户换成大型塑钢窗户,同时填堵厕所来堆放杂物,另行搭建又一小厨房。他认为,张某夫妻的行为影响了院内通行,且更换窗户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故诉至法院,提出拆除自建房,清理堆放垃圾,腾空厕所及恢复窗户原状等诉讼请求。
张某家人表示,扩建的房屋原是自家花园所在处,并非侵占公共区域,同时,该院落内居住人数众多,每家难免有些旧物,自己所堆放的杂物都是在自家房檐下,“按理说这部分区域都是我们家的”。
昨日,记者来到北沟沿胡同的梁启超故居,居民告诉记者,这院里居住着近60户人,其中不少都是外来租户。记者看到,当年院内的主要建筑尚存,但已残破不堪,住户见缝插针的自建房屋,更使该院难寻昔日风采。记者留意到,该院落内还有不少住户将家中的木头、纸壳、包装袋等生活杂物堆放在屋外,致使一些公共通道狭窄不堪,并存在着一定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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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故居
1912年,梁启超回到阔别十多年的北京,便居住在北沟沿胡同23号。梁启超故居的原始建筑结构集中在南半部,是东、西并列的两个三进院落,东部为住宅,西部是花厅;北半部约占整个院落的五分之二,是花园式的后院,院内树木繁盛,有假山,有凉亭;后院开有朝东的穿墙门,是整个院落的后门。其中,共有房屋和亭、轩等建筑129间,建筑面积为1535平方米,其中包括带抄手廊的瓦房47间、敞轩3间、游廊21间、地窨子4间、防空洞1个、凉亭1座。该院的具体格局是:宅门北侧是一拉溜儿东房,共11间,作为传达室、车库和警卫、杂役用房,从南往北的第三间东房的后墙开有临街门,是“车库门”。1986年1月21日,东城区人民政府将北沟沿胡同23号作为“梁启超故居”,公布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西城区粉房社区琉璃街115号的新会会馆也曾留下梁启超的足迹。梁启超1890年、1895年两次赴京参加会试,1891年入京完婚及1898年回京参加百日维新均曾在此短暂居住。该院落作为历史遗迹,已列入西城区级文物普查登记项目。该会馆也曾因居民群居而破败不堪,目前已着手腾退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