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今天发出通知,将于12月3日、4日举办2011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为必考科目。
据悉,这次考试的必考科目为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的法律法规,选考科目为:陶瓷器鉴定理论与实务、玉石器鉴定理论与实务、金属器鉴定理论与实务。报考人员为文物拍卖企业在职人员。每家文物拍卖企业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5人,每人可报考选考科目中的1至3门。
通知指出,报考人员自考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