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与云南省政府就加快推进云南桥头堡文化建设,助力云南文化强省建设在北京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将通过共同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共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共同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共同推进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合作,实现以下目标:围绕国家关于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云南民族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加快推进云南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化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把云南建成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为云南桥头堡建设提供文化支撑,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和氛围。
协议签署后,云南省政府将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确保文化投入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而稳定增长,财政资金优先安排文化建设,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文化建设。文化部将加强对云南文化工作的指导,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云南支持和倾斜。支持云南在面向东南亚、南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对合作领域和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表示,2009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视察云南期间提出:要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今年5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标志着从国家层面推动云南桥头堡建设已从谋划阶段转变为实质性实施阶段。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样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关键时刻,文化部与云南省签署文化建设合作协议,标志着部省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云南文化建设迎来了又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
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代表文化部与云南省签署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