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云南花7.8万元买的"孔雀石",托运的时候被摔碎了,现在航空公司告诉我无法按价赔偿。”8月29日,长春市民高先生向本报反映。
珍贵“孔雀石”被摔成垃圾
29日9时40分许,在长春市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某小区高先生的家中,一块儿长约50厘米、宽约25厘米、高约30厘米的近似条形的绿色石头摆放在窗前,石头下面堆放着上百块大大小小同样质地的石头碎片。
“你看,几万块钱的石头现在变成了一堆垃圾!”高先生气愤地说。
“这石头叫"孔雀石",是一种铜矿石的结晶体,完全是天然形成的,能挖出这么大一块儿实属不易!”高先生说,他在7月下旬去云南旅游时,在一家工艺品店一眼就看中了这块长约70厘米、宽约25厘米、高约50厘米,形状类似航空母舰的绿色石头,特意咨询了一个懂行的收藏爱好者之后,才花了7.8万元将其买下,决定以后给女儿做嫁妆。
“我7月22号搭乘东航MU5729次航班从昆明到沈阳,随机托运的这块石头,等回到长春家里打开包裹后就发现石头被摔碎了。”高先生说,事后他多次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交涉赔偿事宜,希望按购买物品的价格索赔,却一直未果。
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
记者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罗安平先生处了解到,就此事,工作人员已经同高先生沟通了几次,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7月22日,旅客高坤乘坐我公司MU5729航班从昆明到沈阳,7月30日他向沈阳机场反映回到家中发现托运行李内有贵重物品损坏,机场相关工作人员已做了解释说明。8月4日,旅客高坤以同样事由向我公司投诉,要求赔偿,当日上午,沈阳机场站的我公司服务代表与旅客取得联系后,向旅客致歉,并告知旅客,因其在托运当日未告知托运行李内有贵重物品,也未作任何价值申明,所以只能按一般托运处理。8月11日,我公司服务代表再次电话回访旅客高坤先生,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但旅客仍不满意。”罗先生说,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律师:未签保值协议难索赔
高先生说,自己托运的石头都能摔碎,航空部门“野蛮”搬运可见一斑。
记者从吉林张成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成彦处了解到:承运方和旅客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事中由于旅客未与承运方签订财产保值协议,受损的物品价值不好确定,因此旅客想按照购买物品的价格索赔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