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民国时期的证件
文:卜松竹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联合主办的《历史的选择:握手——国共合作启示录》大型文物、图片展日前在大元帅府纪念馆举行。20件(套)首次展出的珍贵文物中,一组反映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变迁的党员证——1912年中国同盟会广东支部的入会证书(馆藏三级文物)、1913年国民党党员证(馆藏三级文物)、1915年中华革命党党员证以及1925年中国国民党的党员证——尤为引人注目。大元帅府纪念馆业务部主任朱晓秋介绍,它们都是国民党发展历史的重要见证。
以1915年中华革命党党员证为例,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逃亡到日本,决定重树党帜,成立中华革命党,以“谋革命之再举”。孙中山认为,新建的中华革命党应该是一个“有统一的组织,坚固的宗旨,党员有纯洁的志趣” ,朝气蓬勃,战斗力旺盛的党。为此他提出三条建党方针:一、改变不服从领袖的心理,绝对服从党魁命令;二、使以前散漫的组织,变得严密起来,团结起来;三、把党内一切不革命的分子、不纯粹的分子排除出去,正本清源。他严格规定了入党方式:重写誓约,并在誓约中重点提出“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又要求入党人必须加按指模,以示绝对忠心。
朱晓秋指出,孙中山对党员的要求主观上是想改变国民党过去那种涣散无纪律的状况,增强党的战斗力,但他改变了同盟会时期民主选举的组织原则,错误地认为服从他就是服从他主张的革命思想,他还借用了旧式党派落后的组织手段,使中华革命党染上了宗派主义的色彩。这不但简单地排斥了属于其他政党而又有讨袁之心并有所归向的人,同时这种近乎专制的管理手段,也令很多老同盟会会员难于接受。黄兴等一批同盟会的元老对孙中山要求加入中华革命党的人都须按指模,立誓约,并绝对服从孙中山的领导,颇持异议。黄兴认为,“无论维持国民党的名义或者另组新党,领袖非孙先生莫属”。至于“硬要在誓约上打指印,这等于犯罪的人写代词一样,两者都违背了平等自由精神” ,与孙中山提倡的平等自由主义不符。这给中华革命党的组织发展制造了障碍,使中华革命党失去了一批讨袁的革命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