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老民居保护缺资金 历史民居维修应多措并举
http://www.socang.com 2011-07-08 09:45 来源:中国文化报
赵 亮
67岁的崔玉祥沿着梯子,小心翼翼地爬上自家房顶,用一张巨大的塑料布将屋顶盖了盖,用砖头压好。最近崔玉祥发现老宅房顶有些漏雨,就用这种简易的堵漏办法应个急。崔玉祥住在山西太原杏花岭区精营东边街17号,2009年11月,这里被太原市政府认定为“太原市历史建筑”。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区共有80处历史民居及名人故居,特别是在该市杏花岭区府东街南华门、教场巷一带,保留了众多民国时期的历史民居,但由于资金短缺、保护意识淡薄等原因,这些民居整体保护较差,一些老宅甚至已经沦为危房。
古老民居岌岌可危
教场巷11号民居,也是“太原市历史建筑”。四合院布局的这座民居,代表了山西民国时期民居的建筑风格,极具历史参考价值。
笔者来到时,院门虚掩着,大门上木制的门板已经沤烂,居民们用一块块木板打了“补丁”,门柱上的砖雕已经损毁,看不出原有的样子。走进院子,86岁的王喜兰老人正在扫地,她在这里已经住了50多年了。教场巷11号民居,坐西朝东,面积约100平方米,院门位于东南角。居民们私盖的6座小房使院子拥挤不堪。东侧的厢房年久失修,房梁腐朽,摇摇欲坠。走出院子,抬头可见外墙上的砖雕已经模糊不清,墙头上几簇枯草在风中摆动,让人倍感凄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历史建筑产权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承担维修保护的义务。据了解,教场巷11号民居原属于太原市蔬菜公司财产,公司早已倒闭。维修和保护落在了王喜兰及其他居民身上,但房屋修葺需要大量资金,居民们根本负担不起,维修事宜被一拖再拖。
目前,太原市区80处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完好的仅占20%,60%的老民居主体结构保存完整,但外墙、砖雕等已损坏,另外20%的老民居,房梁、地基等关键部位损坏较重,急需修葺。文物专家介绍,这些历史民居是珍贵的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它们是时代变迁的见证者,保护老民居刻不容缓。
王公馆旧貌换新颜
在距离教场巷不远的西华门6号,坐落着一座保存完好的大型四合院,这是一座名为“王公馆”的餐饮会所,古朴大方的建筑风格,吸引了众多食客。“王公馆”餐厅是在王靖国公馆旧址上改建而成,旧址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现为“太原市文物保护单位”。
新中国成立后,王靖国公馆成为太原市百货公司的办公地,产权归太原市百货公司。由于年久失修,王靖国公馆出现地基下沉、墙面裂缝、屋顶塌陷等状况。2009年,民营企业山西王公馆文化餐饮公司与太原市百货公司达成协议,餐饮公司投入1000万元对王公馆进行整修,获得了使用权。
杏花岭区文物旅游局局长宋建伟介绍,在整修施工过程中,文物部门对施工方进行监管,施工方在拆卸原址建材的同时进行编号,然后根据号码放归原位,这符合文物古建筑的修复程序。
据太原市文物局工作人员介绍,鉴于太原大量的历史民居亟待保护,民企出资修复文物单位的方法,为历史民居的保护开发提供了新思路。
他山之石
2010年10月,安徽省黄山市出台了 《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向海内外推介全新的古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该办法规定,海内外人士可认领保护古村落或单幢古建筑,认领人只要提供保护资金,即可根据资金数额,享受在修缮完好的古民居内生活与居住的权利。文物专家认为,黄山市的办法,既有利于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解决经费不足这个文物保护难题,又能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009年,苏州市房管局对有着近300年历史的两处古建筑公开拍卖,目的也是调动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古建筑,为濒危古建赢得“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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