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者买软玉还需更新观念
http://www.socang.com 2011-06-23 16:15 来源:新民晚报
软玉都被国家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和田玉”,这种广义的称谓往往误导消费者,令其相信购买玉石是顶级的珍品,这与事实不符合。《珠宝玉石命名国家标准》1996年出台,2007年修改,但有利于商家的命名标准还是让外行消费者和收藏者发懵。
万里之隔皆兄弟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记者 反映,在中国台湾地区购买的价格不菲的“猫眼石”,买回后送珠宝首饰质监部门鉴定,意外的是鉴定证书上证明这是“和田玉”。他不明白,和田玉,顾名思义,出自昆仑山下的新疆和田,从春秋战国时期就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台湾和新疆万里之隔,为何台湾地区也能出产“和田玉”?专家解释,猫眼石是玉的一种,与和田玉一样都是透闪石。按照国家标准,这类软玉确实都能称作“和田玉”。昨天,本报记者向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珠宝首饰部门求证此事,对方证实,从标准出台以来,经常有消费者反映此事,并为这样的解释恼火。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负责人谢启耀先生强调,和田玉是代表玉的名称,不代表出产地,非新疆和田玉成矿带出产的玉也能叫这个名字。但消费者认为,这样的命名容易误导消费者,标准的制定明显偏向于售卖方。
满眼都是和田玉
新疆和田玉无论是从皮色、肉质及温润度来说都优于其他玉种,乃是玉中的皇冠。将软玉统称为“和田玉”,国家命名标准给了商家过大的自由度,商家自然不会放过。昨天下午,记者在福佑路上看到,很多销售玉器的商铺,都把“和田玉”的字样贴在拉门上,价格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对于鉴定部门和商家来说,国家命名标准模糊了“和田玉”和“其他软玉”的产地之分,有了鉴定标准撑腰,在商场里购买软玉时,商家可以理直气壮地报统称——“这就是和田玉”。玉的产地产量较大的有“青海玉”“俄料”“加碧”,现在又冒出了韩国玉,他们都被冠上了“和田玉”的美名,所以,俄罗斯、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现在都“出产”和田玉。
统一命名生歧义
记者翻阅了《珠宝玉石命名国家标准》(2007年6月起实施的新版),其中提到,天然玉石(natural jades)的定义是,由自然界产出的,具有美观、耐久、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定名规则是,直接使用天然玉石基本名称或其矿物(岩石)名称。在天然玉石名称后可附加“玉”字;无须加“天然”二字,“天然玻璃”除外。不参于定名因素中,第二条是“除保留部分传统名称外,产地不参与定名。”而“和田玉”的命名,就是属于传统名称。在天然宝石方面,命名更加可靠,“南非钻石”、“缅甸蓝宝石”等以产地参与定名的,都退出了历史舞台。
尽管在玉石鉴定证书上,鉴定机构还会写上注脚,如“命名不代表产地”,也加注如透闪石、阳起石、石英岩石等具体分类。但对收藏者而言,一想到“和田玉”,总是和新疆昆仑山脉下的上好玉料挂钩。
所以将玉种全部冠称“和田玉”,对鉴定部门来说还是商家来说有好处。但在玉石买卖和文化收藏中,含混的称谓让具有消费意愿的外行人一旦受蒙蔽,他们也会对这块领域敬而远之。
本报记者 乐梦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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