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艺术家刘牧质疑蔡国强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的“大脚印”的创意剽窃自他的作品,将奥运会开闭幕式的焰火总设计师蔡国强告上法庭。前天,东城法院一审认定蔡国强的“大脚印”作品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刘牧的全部诉求。
西安艺术家刘牧起诉称,1988年他以自己创作的一幅名为《脚印长城》的油画为起点,开始了以“脚印”“脚步”为主题的艺术创作。2002年和2005年,他给奥组委提交的《奥运脚步——大地艺术计划推介书》,提到了脚印、奥运、第29届、天安门广场、奥体中心等主题元素。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他看到蔡国强让29个脚印绽放在北京中轴线的上空。
刘牧认为,蔡国强作为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的焰火总设计师,利用工作便利获知了其作品和创意,剽窃其脚印创意。刘牧因此起诉,请求法院判定蔡国强作品《计划》侵犯了其对作品的改编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以“脚印”创意为内容的一切活动宣传、展览和拍卖,同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蔡国强一方表示,蔡国强的“大脚印”作品不构成侵权,因为他从未看到过刘牧的策划,“大脚印”的创意来自其早期系列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另外,蔡国强的作品为火药爆绘画,与刘牧的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完全不同。
东城法院审理后认定,蔡国强的《历史足迹:为北京奥运作的计划》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刘牧主张蔡国强的行为侵犯其对作品的改编权不能成立,遂驳回了其全部诉求。
宣判后,刘牧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