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正式开庭审理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
去年五六月间,郭庆祥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对范曾的艺术创作进行了批评。去年11月,一纸诉状将郭庆祥告上法庭,范曾认为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地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要求被告郭庆祥赔偿原告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见诸报端后,引起广泛关注。人们注意到,长期以来艺术批评只说好话不说坏话的现象让美术评论十分不给力,但同时,艺术批评究竟底限在哪里,怎么样的艺术批评才既说了真话又不至于损害被评论者的名誉和人格,希望通过这场官司得到一定的答案,因此范曾状告郭庆祥案具有了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