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侵权画作,画家饭店握手言和,画家最终获赔经济损失,保障了著作权益。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用了37天时间,成功调解了李守白诉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上海瑞深艺术品有限公司、石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李守白是现代著名重彩画家,海派剪纸艺术大师,他在2006年创作了重彩画《憩》和《百乐门》。2010年12月,他发现和平饭店咖啡厅内所张贴的四幅油画,抄袭了《憩》和《百乐门》这两幅作品,就把经营和平饭店的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和提供4幅画作的上海瑞深艺术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市二中院在受理后当即决定由两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来组建合议庭,与此同时,因为发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该院又邀请了上海市文联的工作人员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本案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追加了4幅侵权画作的组织者石隆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法院组织双方多轮斡旋,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石隆向李守白道歉并同意自愿补偿李守白经济损失,和平饭店的经营者也向李守白表示歉意,都同意销毁4幅侵权画作。据悉,李守白先生已收到和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