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举世瞩目的世博会在上海开幕,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上海世博会的影响力,便借机来谋取不当利益。日前,27岁的甘肃男子高某因虚构发行上海世博会纪念银章进行骗财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高某在本市海淀区皇后店永丰嘉园3号楼1单元808室内,雇佣他人冒充中国收藏品会员中心工作人员,虚构发行具备收藏价值的上海世博会纪念银章的事实,以不具收藏价值的锌质纪念币骗取两名被害人3360元。同年12月2日,被告人高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高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交纳了可能被判处的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高某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提示:诈骗犯罪作为一种高发性的财产犯罪,在现在社会中,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在本案中,被告人看到了上海世博会的巨大影响力,同时看到了“纪念币”所具有的增值空间,被害人的想法和被告人具有一致性,因而导致上当受骗。所以,法院提醒公民,在投资时,应提高警惕性,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