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普查各类文物点达4283处
http://www.socang.com 2011-01-25 13: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拉萨1月24日电(记者德吉 边巴次仁)2007年启动的西藏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点3019处,复查文物点1264处,西藏不可移动文物点数量由原来的2300多处增加到目前的4283处。
这是记者从正在拉萨召开的全区文化文物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旦增朗杰介绍,西藏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完成了全区74个县692个乡镇的文物调查工作,调查面积约117.6万平方公里,调查区域覆盖率达98%。
据介绍,此次普查新发现的文物点主要包括古遗址类、古墓葬类、古建筑类、石窟寺及石刻类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其中,普查人员在当雄县纳木错东岸发现的扎西岛岩画,经鉴定为史前时期到吐蕃时期之间绘制,这一发现填补了西藏古代洞穴绘画的空白。此外,普查人员在波密县境内首次发现3处石棺墓地,在阿里境内新发现70余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文物点。
“此次普查的各项调查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西藏自治区副主席丁业现说。2010年9月,自治区普查工作通过了国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整体验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
旦增朗杰介绍,2011年,西藏将继续抓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调查资料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等各阶段的工作,同时根据在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发现,在及时界定保护级别和公布的同时,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手段,加大保护力度。
西藏是我国的文物大省,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投入5.7亿元对西藏22处古文物建筑进行维修,投入总量比“十五”期间增加近2亿元。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国家和自治区已累计投入10多亿元保护、维修西藏的文物。
自治区文物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在4000多处文物点中,有近800处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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