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黄佳君,山东滕州籍人,现居北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8个月的严格审查:公布授予我第1013806号证书,获得ZL200830163686.1标贴(圆明园十二生肖铜首画像)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按照专利法:我在10年内享有对该知识产权的独占权、专有权、专用权;我可以自已实施,也可能通过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将这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物质产品、现实的生产力,创造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无故剥夺、阻碍我的知识产权的自由实施!
声明人:黄佳君
2010年8月1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