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虹和他的纪念碑泥塑小样
近日,合肥蜀山烈士陵园里,游客在落成不到一年的纪念碑前参观、拍照。然而,当初设计这座纪念碑的合肥著名雕塑家徐晓虹却很纠结,他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讨回了自己的著作权,却因为对赔偿数额不满意,诉讼要求没达到而将继续上诉。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徐晓虹把自己当成“秋菊”,一连打了四场官司,已经花去近8万元。
四次状告蜀山烈士陵园等单位:我的“孩子”凭什么要给别人“养”?
下苦功夫创作烈士纪念碑手稿
徐晓虹在我省美术、雕塑界大名鼎鼎,在他的艺术人生旅途中,曾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安徽厅创作铜浮雕《徽乡之光》,还曾创作《皖南事变烈士纪念群雕及浮雕》。合肥人熟悉的原来矗立于花园街的六组系列雕塑,也出自他手。最近,他正忙着创作全国最大的古照壁雕塑——位于黄山新安江边、100多米长的大型浮雕——新安江怀古照壁《无徽不成镇》。
2008年,经省建筑科研设计院总建筑师江海东介绍,受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委托,徐晓虹创作设计了蜀山烈士陵园纪念碑的手绘效果图,图中造型分两部分,前部分为铸铜雕塑,是一名将要倒地牺牲的战士护卫着红旗,后部分为花岗岩高浮雕,表现将要牺牲的烈士和渡江战役、六霍起义的画面,上题“江淮英烈永垂不朽”8个大字。 “这个方案经过合肥市主要领导拍板,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盖章确认,被确定为实施方案。 ”徐晓虹说,这个作品他倾注了很多心血,花费了很多心思,单是构思就熬了几个通宵,手绘效果图也是先后数易其稿。
竞标落选创意被别人“深入创作”
完成手绘效果图后,正当徐晓虹准备对雕塑进行进一步创作时,却得到一个意外消息: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将纪念碑的泥塑制作项目等对外招标,由他人来“深入创作”。对此,徐晓虹表示不能接受。尽管自己也参加了招投标,结果却未能中标,最后由铜陵市李学斌雕塑工作室中标,后续“深入创作”由他们来完成。
“这就好像自己的孩子却要别人来养,还要被别人拉到医院去‘整容’。 ”对于这样的结果,徐晓虹一直难以接受。之后,他不断通过书面等形式提出异议。 2009年5月9日,在多次制止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带着矿泉水和抗议的条幅,来到位于合肥市王大郢的纪念碑泥塑施工车间,静坐表达抗议。然而经过几天的抗争,徐晓虹的行动无人理会,孤立无援的他只得撤离了现场。此后,蜀山烈士纪念碑的施工加速推进。2009年国庆节前,纪念碑在大蜀山上落成。
当起“秋菊”连打四场维权官司
四处申诉无果,徐晓虹决心用法律手段维权。2009年7月,徐晓虹及其所在的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一口气将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李学斌全部告上合肥市中级法院,诉称被告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作品完整权和复制权,并索赔60万元。此案2009 年7月21日开庭,8月26日一审判决。虽然案件以徐晓虹一方败诉而告终,但徐晓虹却说,自己取得了部分胜利,那就是法院认定了他是纪念碑设计图的著作权所有者。
有了这样的一审结果,徐晓虹放弃了上诉,转而向合肥市中院重新起诉了两起案件,分别对相关权利进行了诉讼,被告的还是上述几家单位和个人,只是先后、次序,以及诉讼请求的目的发生了微调。徐晓虹说这是打官司的“技巧”。他在一案中请求法院判令支付著作权人报酬,即设计费37.5万元和律师代理费等,另一案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等。
上周,徐晓虹接到了这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第一案中,法院判令合肥蜀山烈士陵园管理处赔偿安徽省雕塑环境艺术中心著作权报酬9万元,并偿付其合理支出1.08万元,但驳回了徐晓虹其他的诉讼请求。另一案中,徐晓虹再次败诉。此外,他还在另一起案件中向庐阳区法院起诉相关单位,诉讼请求也被驳回。
碑已落成诉讼之路仍在继续
尽管徐晓虹在诉讼中取得了进一步的胜利,也能够讨回一部分损失,得到补偿,但他并不服气。徐晓虹说,他将继续上诉。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去年到现在,他为打官司已经花去至少8万元,耗费的精力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而现在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度是自己不能接受的,也远远不是他艺术创作水准的“市场价”。
现在,蜀山烈士纪念碑已在争议中落成,并接受市民的瞻仰,但徐晓虹的官司还将继续。想到自己的作品出现著作权纠纷后,不但没能及时制止侵权,还要靠“马拉松”式的打官司来维权,他坦言很无奈。“出现这样的纠纷,是给烈士蒙羞、抹黑,我感觉愧对烈士。 ”徐晓虹说。
落成的蜀山烈士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