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水下文物普查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水下文物普查,旨在摸清本市水下文物家底、对本市水下文物进行系统记录和深入研究,全面掌握本市水下文化遗产状况,准确判断本市水下文化遗产形势,科学制定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依法进行保护,有效构建新形势下本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体系,使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天津作为北方重要的沿海城市,具有153公里的海岸线和3000平方公里的海域,同时天津又是河网密布地区,素有“九河下梢”之称。天津水域极有可能存在丰富的水下文化遗存,在天津水域开展水下文物普查工作十分必要。
本次天津市水下文物普查的范围为本市沿海和部分内陆河道、水库、湖泊分布的水下各类不可移动水下文物(古沉船、古港口、古码头、古栈桥、古石刻、古城址、古村落、古桥梁、古墓葬、古代锚地、水利设施等各类水下古遗存)。普查的行政区域包括:大港、塘沽、汉沽三个沿海区县以及东丽、津南、西青、蓟县、宝坻、宁河、武清、静海、北辰等部分区县。有关调查材料及时整理、汇总,并编写《天津沿海水下文物普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