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此次抽检的检验依据包括:《珠宝玉石名称》、《珠宝玉石鉴定》、《钻石分级》、《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等,共抽查检验样品300余件,出具不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9份,不合格率近10%。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烟台市质监局依据多年来的质量检验情况和3天的现场巡查状况,主动与当地企业协商并征得大多数珠宝经销企业同意,筛选出福莱金店、真优美钻石店和鑫荟金行等10家珠宝诚信企业,于3月12日在《烟台晚报》公开向社会公示,展示了烟台珠宝市场上质量可靠、诚信经营、群众依赖的珠宝品牌。此次活动受到社会和企业的热烈欢迎,对维护当地珠宝行业的健康发展、引导百姓消费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此项活动共现场检验珠宝标识5万多件,接受珠宝委托检验1813件,黄金(268,1.41,0.53%)首饰检验26700件,极大地提高了质监部门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烟台市质监局还与烟台收藏家协会联合,在烟台市齐鲁古玩文化城设立了一个“珠宝玉石鉴定检测站”,携检验仪器为百姓现场检测珠宝玉石质量真伪。此后,每周日定期在古玩城检测站开设鉴定检验业务,方便市区百姓和珠宝爱好者。“五一”劳动节期间,该局与烟台收藏家协会联合,举办了“2009首届中国(烟台)名家名品和田玉器展”现场检测和“烟台市质检所珠宝玉石检测站”挂牌营业活动,烟台电视台、《烟台晚报》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拍摄,并于当日“烟台新闻直通车”中报道整个活动情况和挂牌仪式,社会反响巨大,受到了百姓的欢迎。
此次烟台市质监人员在检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定名错误、以假充真。产品的标识与实际产品不符合,用一种珠宝玉石冒充另外一种与其外观相似的、更为高档的珠宝玉石,或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定名不准确,以次充好。用经过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俗称为B货)或经染色、漂白、充填处理(俗称为B+C货)的翡翠冒充天然A货翡翠;用经过充填处理的碧玺充当天然碧玺出售。
标识不规范,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此现象反映出部分珠宝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够、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等方面的问题。如:将合成立方氧化锆标示为“锆石”、“瑞士水钻”、“CZ”、“立方锆石”;使用不规范的商业名称如“晶石”、“半宝石”、“碧玉”等标识产品等。
还有的贵金属的印记不完整。贵金属产品应正确打印标识,印记内容应包括贵金属的材质及含量、厂家名称或代号。在本次检验中,市质检所工作人员发现,有近50%的贵金属印记不完整,多数产品只印有“18K”或“750”的字样,印记内容无厂家代号、无材料名称。
此外,本次抽检结果显示,有60余件配有检验证书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有些不合格产品甚至配有“国字号”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如牟平区某商场销售的13件配有鉴定证书的翡翠产品,实际上是经过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俗称为B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