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老字号“义兴公”石匾将归何处》为题报道了普利街拆迁现场发现一块“义兴公”石匾的事情。今天,记者接到市考古研究所电话,这块石匾今天不翼而飞了。
市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陈宾介绍,昨天下午他们在与具体承包拆迁的一位负责人交涉时,石匾还在。今天上午,当他们赶到普利街拆迁现场时,门楼还好好存在,门上的石匾却不翼而飞。据一位姓柴的拆迁负责人介绍,这块石匾是昨天下午4点多,在陈宾等人离开后,一伙自称是市考古研究所的人开车将石匾搬走了。陈宾称,市考古研究所从未派人来处理石匾。
据陈宾了解,承包拆迁的人在向市拆迁办缴纳一定费用后,取得拆迁的权利。“拆迁后的一些砖石、木料他们可以拿去卖钱,但如果发现有较高文物价值的物品,他们没有资格处理,应交由文保部门保管。”陈宾介绍,根据市政府规定,在老城区棚户区、片区拆迁改造之前,市文保单位都要将这一片区的文物普查资料上报给有关单位,市考古研究所也已经将这一片区文物资料上报了。陈宾还透露,石匾所在的西券门巷14号建筑其实也是一处不可移动文物:“2003年市中区文化局公布了辖区内49处不可移动文物,普利街片区有18处,其中就包括石匾所在的西券门巷14号,现在这一建筑也已经遭到拆除。”
陈宾介绍,下一步,市考古研究所将与市拆迁办等单位进行协商,由他们出面与负责拆迁的人交涉,寻找“义兴公”石匾,不让这一珍贵文物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