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未都:艺术家最好不为己作掌眼
http://www.socang.com 2008-07-10 11:35 来源:
■虽署自己名 却无鉴定权
近年来,关于拍卖行拍赝的话题不绝于耳,虽然有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这却是总能引起社会各界争论的话题,不少买家对于“打眼”遭遇总会闹个天翻地覆。
本文不对此话题给予更多评论,而是将关注由此话题引出的另一话题——以书画为例,出现争议之后,谁来为其鉴定,画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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