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珠的品质与价值来说,中国古人也形成了自己的评判体系。
《南越志》认为,珍珠有九品,直径五分至一寸左右的为“大品”;一边扁平,一边如倒置铁锅(覆釜)状的为“珰殊”,也是珍品;走珠、滑珠则是等外品。
《天工开物》认为,直径五分至一寸又五分的为“大品”,有光泽略呈镀金状的为“珰珠”,价值一粒千金。
《广东新语》则说,珰珠“大而稍扁”的“南珠之明珰”,等级仅次于径寸大珠,珠形圆满、色泽银白、光莹无丝络的为精珠。其档次以重量来分,每颗“重一分者银六倒,二分者四十倒”。光泽不佳的肉珠,“二分重者值银仅四倒”,八百颗重一两的称为“八百子”,值银十倒;一千颗重一两的称为“正千”,值银仅八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