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中国书画雅集变异
http://www.socang.com   2008-04-14 10:34   来源:
 在晚清时代,古风盎然的书画雅集,依然为某些文人士子所崇尚。他们既以书画为清高嗜好,又以书画交流为超凡脱俗的雅事。

  1851年成立于上海西城关庙的萍花书画会,即是典型的雅集。此会初创时名为萍花诗社,后来由以诗会友转变为以书画雅集为主。由吴宗麟发起创办兼主持人,顾梦芗、俞少甫任社长。从吴宗麟
的《萍花社雅集图》题记,便可大致想见书画雅集的活动情况:

  咸丰庚、辛间,余既举萍花诗社,消寒于上海县学署问字亭。同治壬戌,复就城西牧龙道院之自在楼船,集江浙诸名士,“结夏”于中,仍名曰“萍花”,从其同也。起“短至”、迄“重九”,凡六集,集二十四人。去沪之日,诗集既付剞劂,画社亦就道院西圃,倩同社钱吉生、包子梁、王秋言三君共成斯图,貌二十四人于上。……斯图云者,不过志一时鸿爪而已。异日展玩之余,不啻如亲诸君子謦颏。至于人琴之感,聚散之缘,即今日已不胜感慨之矣。

  江浙诸名士由于某种共同的审美范式、社会身份而聚集到一起,所以雅集具有类聚性。通过雅集,他们可以进行艺术交流,实现仅靠自己所无法满足的精神需求,所以雅集又具有互益性。他们参加雅集并不是为稻粮而谋,所以雅集具有非功利性。

  随后出现的怡园画集、文明书画雅集,亦大同于萍花书画会。1895年,怡园画集在苏州成立,会址设在顾鹤逸的寓舍—怡园。该画集由吴大鍶和顾鹤逸发起组织,吴大鍶任会长,主要成员有陆廉夫、吴昌硕、金心兰、顾若波、费念慈、倪墨耕、吴秋农、郑文焯、翁绶祺、沙山春、任立凡等人,上海书画家任伯年、胡公寿、王一亭、蒲作英等人也曾雅集于此。会员每月聚会三次,“研讨六法、切磋艺事”。清代光绪宣统年间,文明书画雅集成立于上海,由任伯年的入室弟子俞达夫创办主持。雅集活动地点在其开设于上海九江路福建路口的“文明雅集茶楼”,沪上书画名家、鉴藏家常聚集于此,品茗谈艺。

  晚至民国初期,雅集活动亦不乏其例。

  1915年,在司法部为官的余绍宋与司法界书画同仁胡祥麟、林志均、梁敬爆、孟纯荪、刘崧生、蒲伯英等,邀请此年进京的名画家汤定之,共同组织了宣南画社。因活动主要集中在位于宣武门以南西砖胡同的余绍宋寓所,故名宣南画社。宣南画社每周雅集一次,或即兴挥毫,或议论画学,形式自由,气氛轻松,后来梁启超、姚华、陈师曾、林纾、萧俊贤、姚茫父、溥雪斋、溥心畲、沈尹默、陈半丁、郁曼陀、王梦白等也时来参加。宣南画社曾于1925年举办十年纪念会,有二十余人参加。1921年,停云书画社成立于上海法租界麦底安路,由李怀霜、唐吉生、洪庶安、吕海昌、蔡逸民、蔡鸿文、钟祖培、何企岳、俞原、吴稚晖等人发起组织,俞原为临时召集人。许多上海文化名家,如于右任、王一亭、朱疆村、吴昌硕、曾农髯、黄宾虹、贺天健、吴仲熊、张聿光、钱化佛、郭和庭、袁寒云、蔡公时等人,都曾雅集于停云书画社。该社注重自由交流和平等对话,不设社长,雅集气氛浓郁。1922年,李祝萱、钱病鹤、王一亭、萧蜕公等人发起上海书画会。该会以“挽救国粹之沉沦,表彰名人之书画”为宗旨,由钱病鹤任会长,海上著名书画家吴昌硕、王一亭、田桓、张聿光、蒋锡曾、吴彦臣、叶伯常、陈益之等都是该会成员。画会定期举办各种书画展览会,供同行观摩讨论交流。1924年,大观雅集成立于上海,由张大壮、郑慕康等人发起组织,郑慕康主持会务。该画会的骨干人物是张大壮、郑慕康、江寒汀、陈莲涛等人,主要活动是利用周末假日轮流在会员家雅集,进行书画创作,切磋画艺。1932年,溥雪斋于北京发起组织了松风画会。该画会由居住北京的满族宗室画家组成,其中有溥毅斋、溥松窗、溥佐、恩雅云、和季笙、祁井西、启功、溥心畲、叶仰曦、惠孝同等人。画会每星期在溥雪斋寓处举办一次书画雅集,并经常举办小型画展。1933年,正社书画会成立于江苏苏州,由吴湖帆、陈子清、彭恭甫、潘博山四人发起组织。该社址设在吴湖帆的寓所,主要成员有吴湖帆、陈子清、彭恭甫、潘博山、王栩缘、叶遐虎、吴瞿安、张善子、张大千等人。画会定期举办会集,以便切磋技艺,“切实研究艺术”。1934年至1935年,正社分别在苏州、南京举办展览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

  这种纯粹的书画雅集堪称人文荟萃之区,雅集者多为志同道合的书画家和文化名流,其活动通常集中在私人寓所或者公共场所。由于书画雅集的组织方式较为松散,活动周期长短不一,成员流动也较为频繁,所以书画雅集一般属于非正式组织。大抵说来,非正式组织有着经常性的成员互动,它通过成员的相互认同而确定其群体边界,具有明显的民间性、类聚性和互益性;成员凭自愿加入组织,来去自由,参与活动的程度也由成员自行把握,具有显著的“志愿性”;维系组织的纽带是同类意识、友好情谊和共同利益,而非硬性的契约规定或强制性的控制措施;成员与成员之间平等共处。通过书画雅集,雅集者可以一同吟唱书画,抒怀展艺,尽交游之乐,致延誉之美。与此同时,雅集者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又使雅集本身成为蕴含着巨大的信息及人力资源的社会网络。

  尽管我们从任熊的《雅集图卷》中,可以领略到华阳道院书画集会的儒雅气息,然而却不能忽略“海派多近商”的事实。因此海派的书画集会难免带有某些商业色彩,而不再是纯粹的雅集。例如:清同治至宣统年间成立于上海的飞丹阁书画会,既设茶室、客栈以便书画家雅集、宿榻,又设书画铺兼售丹青。

  显然非功利性的雅集其主要功能是联络情感、交流技艺,所以内部管理相对简单,组织化程度也较低。一旦加强同行互助并规范竞争成为艺术群体的功能需要时,其内部管理就变得更为复杂,组织模式也逐渐完善,甚至出现类似商业行会制度的特征。这种由强调文化因素到注重经济因素的演变,是特定社会变迁的结果。1905年科举废除之后,传统的仕途亦随之荡然无存,传统士人面临着丧失原有社会地位和生活难以维系的双重危机。1906年,山西举人刘大鹏在《退想斋日记》中表述了传统士人普遍遭遇的困境:“嗟乎!士为四民之首,坐失其业,谋生无术,生当此时,将如之何?”⑤在“士农工商”构成的中国传统社会分崩离析的历史境遇下,许多精通传统中国书画的文人士子陆续移居上海这一新兴的城市,开始以笔墨另谋生计,其社会角色也由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显而易见,从事同一行业的人员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造成两个问题:一是竞争加剧,造成行业贬值;二是遭遇外来威胁时孤立无援。而结社或加入某一行业组织,既可以加强成员之间的彼此约束,避免竞争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也可以在互助共济中共同对抗来自外界的压力。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性的社会变迁中,以业缘关系结合起来的艺术群体不断增加,在组织形式上出现了较大的转变。其功能变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交易性”,即组织为其成员谋取利益;“自治性”,即能够制定和实施组织章程,控制群体的活动。

  1909年3月3日,钱慧安、高邕、吴昌硕、蒲作英、杨逸、黄克明、冯梦华、潘飞声、潘叔和、金巩伯、杨了公、张善子、王一亭等人,于上海共同发起组织了豫园书画善会,历届会长分别由钱慧安、高邕、杨葆光、马端西、沈心海、王一亭、汪仲山等人先后担任。

  从《豫园书画善会缘起及章程》可知,“爰集同志,创设书画善会”旨在“书画之余,藉可纵谈古今,陶淑后生”,而“公私两全”的管理规章和详细的作品价目则是“经同人一再公议”才厘定的:

  应纳之润,半储会中,存庄生息;遇有善举,会议酌拨,聊尽善与人同之意云尔。

  书例四尺内整张直幅壹洋,四尺外加一尺加半洋,纸过六尺另议;对开条幅照整张例七折;横幅照直幅例加半;手卷每尺,册叶每张,各半洋;纨扇同上;镜屏加倍;匾对及碑版、寿屏,书撰不能合作者,归专件例论润。

  画例照书例加倍。点品、工细、长题,及金戕、绫绢均照例加倍。其余书画各件另议。

  创设此会时,已早议定:书则钟鼎、小篆、八分、六朝行楷、狂草,画则山水、花卉、须眉、仕女、飞禽、走兽,咸应合作。即偶有独作之件,亦必另手题款,不仅别开生面,且可各尽所长。但书画家大半都仗砚田,因须先筹公私两全之法,庶可共坚始终乐善之诚。今亦议定:所收之润,半归会中,半归作者。如偶指名专件,仍照各人自有润例,概归本人,与会无涉。

  会中诸子,有精于鉴赏而懒于动笔者;有偶尔著笔,迥不犹人者;有苦学多年、笔墨可观,尚未行道者;有行而未盛者;有盛名而乐善,愿同减润者;有虽不在会,而乘兴至此,见猎心喜,偶然动笔者。凡有书画挨号,共商合作,总以能邀大雅之赏者为酬应,均勿草率塞责、借善名而唐突,致自玷夫清名。而赐顾者亦勿专指何人。如合作之件,定欲指名某书、某画、某署款者,不能照善会润例代为,问明作者再应。

  本会甫经创设,如房租、器具、用人、茶水、杂用各项,经费难筹。现经同人公议:入会者每人月助洋银半元,其扶善会,或按月先付、或润内补提,各由自便。如经费有余,亦归善款。俟试办一年,有无裨益成效,应增、应减、应止,再议。会规不厌严密划一。会长几人,均已推定。干事者亦已有人担任。惟管理款目一事,尤为善会成败枢纽,亦应首先举定。但动笔者专心书画,势难兼顾。会中尚有愿助会费,不愿动笔者,其勇于为善,早为同人所钦佩,宜于此中公举一人,专掌庄折、账据,及收付各款。每月底缮明征信单,实贴会上,俾众观览,以示大众。至于诸子到会,只备清茶一盏,其余未敢供应,以节浮费而重善款。

  豫园书画善会的章程中,首先强调了公益性的组织原则—“应纳之润,半储会中,存庄生息;遇有善举,会议酌拨”,“入会者每人月助洋银半元,其扶善会,或按月先付、或润内补提,各由自便。如经费有余,亦归善款。”其次,章程也说明了为成员谋利的互益原则—“凡有书画挨号,共商合作”、“所收之润,半归会中,半归作者”。此外,公议与财务公开的民主原则也成为了制度化的重要原则。这些组织原则表明,豫园书画善会已经建立了信息交流的网络以及整合人力资源的平台,它可以针对社会需求提供周到的服务。会员以这个组织为中介构成了横向联系的网络,其关键不在实体性的联合关系,而在于实际的联系途径。这种横向联系的结果往往是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共同利益需要使参与者之间达成一致的行动协议(如各尽所长的技术合作),形成了公约性的规范(如作品定价等),以调解同业竞争中出现的冲突,强化同行的共同利益。豫园书画善会纯属民间组织,所有权限都由所属成员协商确定,这种自下而上、经过公议产生的自治权力对成员有相当的约束力,一旦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要求执行某种权限,就不能任意地违反。

  豫园书画善会成立一年后,由上海部分书画家和书画收藏家联合发起组织了上海书画研究会。其首届总理为李平书,汪渊若任总董,哈少甫、毛子坚为协理,赵云舫为驻会庶务,另选举李静之、庞莱臣、何熙伯、何诗孙、吕幼舱、朱砚涛、狄楚青、蒲作英、黄旭初、程听彝、姚叔平、刘语石、胡二梅、王一亭、夏小谷、陆廉夫、谢峙淳、黄秀伯、曹恂卿为会董。最初主要会员有沈心海、何砚北、狄南士、吴昌硕、黄宾虹、徐星洲、沈墨仙、冯超然、金寿石、赵子云、汪渊若、李平书、哈少甫、蒲作英、王一亭、陆廉夫等。建会之际,上海书画研究会就拟定了周详的《上海书画研究会简章》:

  ……本会所提倡研究,承接收发为宗旨,爰集海上同志,就小花园商余雅集楼上,设立会所,公同推选书画家、收藏家、鉴赏家,随时晤叙,互相考证,以为保存国粹之一助。

  本会公举李君平书为总理,哈君少甫、毛君子坚为协理,赵君云舫为驻会总董,倪君墨耕为庶务协董。另延司事一人,司招待收发之事。公同推选书画家、收藏鉴赏家二十人为会董,随时叙会。每月朔开会一次。

  会董每月各助费二元,以备茶水之资。其会中经费,由各会董酌量捐助。本会房租,每月三十元;司事薪水伙食,洋十元;茶房二名,每名工食,洋六元,合十二元;灯火十元;烟茶杂用二十元。每月约须洋八十元。先由会董捐助,俟经费充裕,再行停止。

  本会每日以昼九点钟起,夜十点钟止。各会员来会研究,会中备有笔砚画具,兴到走笔,或书或画,作为寄售品,除照各人仿单例扣取一成外,加纸色费一成。本会代接书画家之件限期,须格外从速,以尽义务。其润笔悉照各家仿单扣取一成,润资交到取件。会外书画家有愿来会观赏研究者,听其自便。其有时常到会者,亦应月捐茶水费二元。会员临池染翰合作,交存会中,作为寄售品。公定润格若干,售出后,如三人合作,作为四股均分;以此类推,取一股存于会中,以备开支不敷之补助。书画家收藏长物愿寄售者,请交入本会,先行陈列,随时出售,照价也扣一成。各会董会员月捐之费,统于每月十四日缴付,合计不敷,由各会董酌量捐助。

  所有出入款目,每月由总理、协理及各董稽核一次。为鼓励年青长进书画家入会研究,免缴费用或减半费用。会中未尽事宜,随时公同酌议。

  上海书画研究会以组织的形式出现,将成员义务和责任这种关系制度化,使它不同于一般的非正式群体。其组织职能并不取决于成员对组织的具体义务或成员的个别利益,而是取决于组织的整体利益。与豫园书画善会不同的是,上海书画研究会在成立之初,赋予会员较多的权利,比如“会中备有笔砚画具”、“会中经费,先由会董捐助”等。不过,它反过来也要求成员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本会代接书画家之件限期,须格外从速,以尽义务。”这些规章是建立在自愿互益基础上的,带有公约的性质,所以主要依赖共同商议的手段来调节,而不需要采用严厉的控制手段。它为组织边界以内的成员提供利益表达、利益保护的途径,使成员在参与组织活动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在这里,组织本身与成员的利益是基本一致的。尽管上海书画研究会组织上有一定程度的分工,而且也存在决策权力的分层,但由于社团本身所特有的民间性和网络型结构,分工与分层并未导致严格的等级界线或制度,而是呈现出自然的民主倾向。

  可以说,上海书画研究会是半雅集半交易型的艺术组织,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较高的社会化程度,以至初学者也能参与。这种情况,由汪亚尘的记述可见一斑:

  高小毕业后,14岁那一年的春天(民国前三年),同我的父亲到上海来游玩,遇着甬人乌始光和陈汉甫。汉甫深知书画,一见我便很鼓吹我学习绘画,那时小花园文明雅集茶馆内有一个书画研究会,由汉甫介绍做会员,每晚同汉甫到文明雅集看许多上海画家当场挥毫。一位矮胖的蒲作英,常到书画会作画,他画淡墨竹极擅长,使我看得出神。吴昌硕也常到,那时昌硕一幅四尺整张,不过卖十几块钱。倪墨耕、黄山寿诸画家,常常合作。我自入文明雅集以后,每夜必到,差不多就是我研究中国画的场所。同时就自己练习,那样的生活,过了一年半……⑧

  1911年,以“讨论书画,保存国粹”为宗旨的青漪馆书画会在上海成立。书画会由洪畿任会长,胡郯卿任副会长。该书画会的章程《青漪馆书画会小启》,不仅涉及经费筹集与使用、作品提成办法、活动时间、事务管理,而且专门说明了选择成员的方式:

  本会总事务所设在英租界大马路议事厅对角贵州路洋房,即同志夏君处,为研究书画品评笔墨之处。本会在四马路文明雅集“青漪馆”内,备有纸笔,以便同志诸公兴到随笔,并陈列各种书画,任鉴赏家随意选购。本会先由发起人书画家、收藏家、鉴赏家二十人担任开办经费。其余会员会费,每月各出五角,每逢望日,一律收费,以补会中房金杂用等费。倘有欲入会者,须得本会会员二人绍介,方可承认。本会书画等件,在会内动笔者提二成半,会外动笔而寄售者提二成。合作,独作,均照比例分派。

  本会每日九时起,至夜间十时止。只备水烟清茶,其余概不供给。每逢朔日,出清单一次,以昭信实。本会创办伊始,经费难筹,会中会稽、文牍、庶务等,暂由各会员熟悉于斯者,经众推举,暂尽义务。一俟经济充足,再当酌夺薪金。

  本会一月内,拟会书画一次,择优付印,既求美术之进步,且留鸿爪于将来。惟有余资,可办此事。本会书画,购者如欲点品,某人与某人合作,或某人独作,均照各人润单计算。惟本会专售各会员之新书画,其余旧画,概不寄售、陈列,以清界限。本会书画润笔,随售随分,概不记账。倘有某会员经售者,即由某会员取润,以免延宕遗忘之弊。⑨

  豫园书画善会、上海书画研究会和青漪馆书画会基本属于半雅集半交易的艺术群体,是一种互益性的民间自治组织。概括而言,其管理章程包括了以下内容:

  第一、经费。经费的收入和开支,是组织的头等大事。经费有基本金、常年经费、临时经费三种。基本金以特别捐助为成立基础;常年经费以存款息金充之,不足则由会员按年或按月捐助;临时经费之支出(如特别事件及慈善事业),其基本金充足者,由公款开支,不足则酌量派捐。

  第二、作品定价或者销售提成办法。

  第三、领导。会所的管理或者负责人,称“会长”或者“总理”、“总董”。一般由发起人担任,或由会议推选产生,当选者多为德高望重或富于资产之人。任期一般以届为度,亦有终身担任者。

  第四、会务员。有“协理”、“协董”、“司事”、“干事”、“会稽”、“文牍”等,各会不一。

  第五、会议。这是会所处理事务的主要方式,分例会、临时会两种。

  第六、活动时间。一般为每日白天,至夜十时止。

  第七、会场。一般租赁休闲场所。

  豫园书画善会、上海书画研究会和青漪馆书画会的章程,实质是反映组织结构的符号体系。这些符号体系清楚地表明,书画雅集的传统、成员身份的转变和与日俱增的书画市场需求是半雅集半交易型组织的前提条件。

  大体上,中国书画家的组织方式在清末民初经历了由组织松散的雅集到制度化结社的变化。在纯粹的雅集形态下,雅集所集中的人力和信息资源及其网络功能仅仅具有非功利的意义,一旦“书画家大半都仗砚田”之时,“雅集者”就变成了“卖艺人”,而“雅集”的潜在资源和网络功能也随之被重新利用。被重新改造的“雅集”,其功能不仅服务于文化交流,而且还服务于经济交易,这就是形成了半雅集半交易型的艺术组织。它提供了资源共享、合作互利的组织模式,使成员只付出较低的交易成本而获得较多的经济交易的机会。如果考虑书画交易成本应该包括咨询、宣传投入和资格鉴定等费用的话,那么就可以说,选择入会并交纳少量会费,是多数书画家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最现实途径。在组织网络中,每个参与者都是互动的中心,都有分享网络提供的社会性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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