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冀鲁豫分区邮政局发行。
1946年下半年,蒋匪进攻冀鲁豫分区。分区邮政局与边区总局交通阻隔,冀鲁豫分区邮政局临时印了一些油印的邮票在分区内通用。面值5角和1元的,票面上印有冀鲁豫、五角星、面值、临时邮票,加盖邮政局章木戳一方。”
1989年7月,中国集邮出版社出版的《集邮爱好者手册》对这套油印邮票的记载:
“1946年8月下旬,国民党从华东和中原战场抽调兵力,凑集“个整编师、32个旅共30余万人,由徐州、郑州等地分东西两路进攻冀鲁豫解放区。此时冀豫分区与晋察冀边区总局交通中断,邮票不能及时供应,为了应急,冀鲁豫邮务管理局印制了这套‘临时邮票’。……于1946年10月发行。”
1988年6月中国集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邮票目录》、1990年燕山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邮票全集·解放区卷》、1988年2月日本邮趣协会出版的《中国切手图鉴·解放区》、1990年香港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票图鉴(解放区)》等,均标注发行日期为“1946年10月”。
以上所述的解放区名称、发行机构名称及发行日期都是不准确的。依照1988年1月邮电部华北地区交通邮政史料整理小组出版的《华北交通邮政史料选编》(第二辑)中刊出的“冀鲁豫区邮政管理局通令为印发临时邮票由“(民国三十五年九月二十日第九号),全文如下:
“查本区邮票缺乏,曾经几次向邮政总局请领尚未发来,而菏泽、济宁两地印刷厂又无法承印,已印就伍角的壹无的贰元的临时邮票三种,分发各分局以应需要,除分别呈报总局并行署备案外,特附发票样三张。通令今日(按:原文如此)
发行手续发分局或区局计核科请领为要!
此令
局长 刘鸣九
副局长 于秀民”
冀鲁豫区是隶属于晋冀豫边区的四个组成部分之一,并非隶 属于晋察冀边区。“冀鲁豫区”是确切的名称,不能称其为“冀鲁豫 分区”。邮票的发行机构应称“冀鲁豫区邮政管理局”而不是“冀鲁 豫邮务管理局”或“冀鲁豫邮政局”等。这套油印邮票的发行时间应 按“通令”规定:1946年9月20日计算,而不能按中外各邮票目录 或年鉴的记载:“1946年10月发行”。“10月”这个数字,估计是上海钟笑炉从实寄封邮戳日期推算出来的。因为最早报道这套油印邮票是1950年10月31日钟氏出版的《近代邮刊》(总第58期),他写道:
“油印邮票:计见五角蓝色、l元绿色(按;原文如此)”、2元绿色三种,均为从实寄封。5角邮戳为卅五年十月三日;2元为卅五年十一月十日;1元者邮戳不明,当亦同时发行者。l元、2元刷色相同,或系同一全张印刷也。”
1947年4月22日。“冀鲁豫区邮政管理局通函(第七号)为本局临时邮票作废由”,全文如下: “案奉晋冀鲁豫邮务管理总局字第七号通令略开:
一、为统一邮票样式,本局所属之临时邮票自五月一日起停止使用。一律作废,各机关如存有邮票者,可到就近分县局兑换新邮票(五月底即停止兑换),各分县局所兑换之临时邮票,五月统一到区局兑换之。
二、所有之改作邮票,于五月一日起只限于在冀鲁豫区使用,凡边区互寄及发往外区《如冀南、山东》之邮件,一律贴用新邮票,方为有效。
等因奉此遵即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局长 刘鸣九
副局长 于秀民”
由此可知冀鲁豫区油印邮票停用日期为1947年5月1日,共计行用2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