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这个挂号收据比上杭者略宽。规格形式则完全相同。最上方框内横列“中华苏维埃邮政”字样,第“347号”,是寄交“中央军事委员会警卫连钟得辉收信内纸洋贰元。”下盖有无年份的6月7日圆形长汀濯田分局邮戳。
濯田位于长汀南路略偏东,大约20余公里,是闽西革命根据的重要地区。
按《赤色邮政暂行章程》第26条规定:“凡挂号信件,邮局人员须发执据一张给寄信人。邮局人员对挂号信件须格外留心寄送。双挂号信件须向收信人当即领取回单,寄回发(信)件邮局,发件邮局即将此回单交给寄信人,取回寄信的执据(单挂号信亦要向收信人领取回单。但此回单不交寄信人,存在发件邮局备查)。如寄信人寄了单挂号,后来又想取回单,寄信人须初足双挂号邮资方可照双挂号的办法补取回单”。
看来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苏区邮政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那时,单挂号邮资是8分,双挂号邮资是16分。数额看起来不大,但对当时民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民间挂号邮件并不多,保存下来的这种“回执”为数极为稀少。今天已是珍贵的革命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