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枚信封是从上海寄出、上海伊诺尔印务有限公司印制、上海市邮政局监制的7号窗口信封,寄信者是“贝塔斯曼书友会”。在信封的右上角有一个机盖邮资戳,邮戳上的时间是“2003年12月30日”,邮戳上的文字是“上海 商函”,邮戳上的资费是“0.60元”。在信封的左下角就是比较鲜见的“改退批条”,其规格为10.4厘米x4厘米,与目前邮局正式使用的编号为“邮1407”的“改退批条”大小基本一致。但“改退批条”上面的“改寄/退回”原因与邮局正式使用的“改退批条”内容相同,只是字体不同。
邮政签条可以从某一角度反映邮政制度的沿革和发展情况,历来都受到各国集邮者的重视,成为集邮者收集和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预印在信封上的“改退批条”是当前我国经济高度发达,商函急剧增长,服务逐步改进,手续更加简便的一个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