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邮联每一成员国开始把票样送给万国邮联。从此以后,每一成员国把它每次发行的一定数量的新票寄给伯尔尼邮联总部,以备邮联转发给所有的成员国,其中包括交寄这种邮票的成员国,各得3枚票样。在英国从1892年起,只有面值超过1仙令的邮票才加盖“样品”字样、1945年起,为邮联提供加盖“样品”字样的邮票的做法逐渐停止了。由英国皇家代办处提供的英国殖民地邮票约在1930年以前加盖“样品”字样,在此以后是改成凿孔。1946年把“胜利”邮票分发给所有邮联成员国以后,这种做法就停止了。
澳大利亚及其属地的高值邮票加盖“样品”字样专门卖给集邮者。这种做法在1970年停止。其他国家(如西德、塞浦路斯、圣文森特岛和格林纳达群岛)把加盖“样品”字样的邮票分送给集邮记者。蒙古为了相同的目的,在邮票背面加盖戳记。
表示作票样用的词语,除通用的SPecimen之外,还有:MONSTER(荷兰文),MUSTER(德文),MUESTRA(西班牙文),MALLI(芬兰文),OBRESTEZ(俄文)和SAGGIO(意大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