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用税票 邮用税票是经批准作为邮票使用的税票。最早的实物是英国1853年的汇票和单据上的印花税票,但这种税票直到1881年6月才批准作为邮票使用。这种做法在1883年7月停止。香港1867年的印花税票从1874年至1902年经批准作为邮票使用,1938年在5分邮票售缺期间,有9天把印花税票作为邮票使用。塔斯马尼亚从1863年起使用的印花税票,在1882年曾批准作为邮票使用。维多利亚的法定系列税票(1871年),在1884年曾批准作为邮票使用。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和地区还有西澳大利亚(1893年)和新西兰(1882年直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