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邮票也称“防盗加盖”邮票。它是邮政当局在出售的邮票上加盖相关文字或代号,以防止邮票在运输途中被盗窃,故名。一旦这些邮票被盗窍,便可根据所加盖的相关文字或代号,进行追查,防止其继续使用和流通,使邮政免受损害。
1865年,墨西哥邮政,为了防止邮票在运输途中被盗窃,首先在邮票上进行“防盗加盖”。为此,常在未分发的邮票上,加盖收票区的名称。这不仅限定了“防盗加盖”票的使用区域,同时也便于该票在失窃之后的追查。
中国在中华民国邮政时期,也发行过这种类似“防盗加盖”的邮票,这就是“限地区使用邮票”。当时因在边远地区军阀盘踞,各地财政也与中央财政脱离,所用货币也常与中央币值不同,但各地所用邮票均由中央供给。由于边远地区邮资与内地邮资相差悬殊,因此有些投机者便乘机从低币值地区,大量购买邮票到币值较高的地区倒卖,牟取暴利。邮政当局为防止这种倒卖行为,同时也为了防盗,邮政当局便采用加盖限省(区)贴用邮票。采用这种加盖限省(区)贴用邮票的省(区)有: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吉林、台湾、东北等。
“防倒”邮票也称“防倒加盖”邮票。它是邮政部门为防止邮票市场上低于面值的打折邮票,倒流入邮局而采取的防范措施。目的在于防止邮局内外勾结倒买倒卖邮市上的打折邮票,不使邮局局部利益受损害。
造成邮票在邮市上打折的根由,在于邮政系统本身的漏洞。既然毛病出在自身,是自食苦果,因此“防倒加盖”也就不那么光明正大,不好意思加盖在邮票正面,各个邮局只能“明哲保身”地加盖在邮票背面。这就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在中国邮政领域且颇具“中国特色”的“防倒加盖”邮票,简称“防倒”票。这种“防倒”票与过去的“防盗”票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在邮票背面进行邮局“防倒加盖”,而过去的“防盗”票,则是邮政当局直接加盖在邮票正面,堂堂正正要为邮政防止受损害。
“防倒加盖”邮票在我国最早始于普24高面值邮票发行之后。1988年8月10日至11月30日,中国人民邮政陆续发行了高面值普票普24,全套邮票共4枚,面值分别为2元、5元、10元、20元。1990年下半年,在浙江宁波等地区邮市上出现了普24打折出售的现象,全套面值共计37元仅售25元左右。于是,宁波东门邮政支局为了防止邮市上低于面值打折卖的普24邮票倒流入邮局,首先在普24邮票背面加盖“东门邮政支局核发”字样。
之后,在南方许多地方又出现了其他普票打折出售的现象。邮市上低于面值出售各种邮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以致蔓延全国,成为当今邮市上难治的“顽疾”。与此同时,“防倒加盖”之风,也在全国各地邮局大兴起来。加盖的形和内容,各式各样,五花八门。有印章式加盖,也有胶皮滚动式加盖,还有组好加盖版式,再用复印机复印在邮票背面进行复印式加盖……加盖的内容有“×××支局通信邮票专用章”、“×××分局售票专用章”、“×××邮电支局营业票专用”、“×××邮电支局”、“×××邮政局邮票印记章”等,有的则加盖该局邮政编码,还有的在加盖支局名称的同时,加盖上各种图案……鉴于目前新邮刚一发行,邮市上即低于面值打折出售。北京已出现一些邮局在新普票发行首日,即进行“防倒加盖”。对于这种“防倒加盖”,已有集邮者提出异议,认为这是对邮票污染,有悖于邮政法。对此,中国邮政当局还没做出明确表态。但不管怎样,“防倒加盖”邮票确实真实地反映了这一阶段邮政的史实。因此,收集和研究“防倒加盖”邮票,还是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