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邮戳必须是邮政部门刻制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盖销邮票,是有效的专题信息。全国性纪念邮戳由国家邮政局设计,省级邮政局刻制,下发相关邮局使用,如呼和浩特市邮政局使用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纪念邮戳。地方性纪念邮戳有两种,一是由省、区、直辖市邮政局设计刻制,下发市县局使用,如浙江邮政局设计刻制的跨世纪纪念戳,下发浙江长兴县邮政部门使用的“世纪交替 千年更新”纪念邮戳。二是相关市、县邮政局设计,报请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刻制,并报省级邮政局备案,如浙江象山邮政局刻制使用的“'98中国开渔节”纪念邮戳。另外,在发行各种新邮票(原为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时,或举办全国邮展、世界邮展期间,准许中国集邮总公司和全国集邮联(后新增加)刻制和使用集邮专用的纪念邮戳。集邮公司也可将邮戳盖在现行通用的普通邮票和邮资图案上。如中国集邮总公司为配合《丹顶鹤》邮票发行刻制的首日纪念邮戳。上述纪念邮戳一般均由常设邮政局所使用,新邮首日戳均在各级集邮公司集邮门市部使用。近年来配合重大活动设立临时邮局的越来越多,其使用的纪念邮戳也日益见多,这类纪念邮戳必须刻有“临”、“临时”或“临时邮局”字祥以供识别。如山东济南部政局为庆祝中闰共产党山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设立临时邮局启用的纪念邮戳,戳的下部分刻有“(临)”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