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邮政储蓄业务,印有储蓄和储蓄图案的邮票已有90年的历史。1913年2月中华邮政筹备储蓄业务的机构邮政储蓄委员会,由交通部设立。1914年中华邮政开办储金业务。
据《中国邮电百科全书》邮政卷录:“1919年,我国当时政府颁布《邮政储金条例》,又公布《邮政总局经理邮政储金章程》。1930年,增办定期储金,支票活期储金,邮票储金。1931年6月29日,当时政府颁布《邮政储金法》将业务定为存簿储金、支票储金、定期储金及划拨储金四种”。
1914年中华邮政开办储金业务后,先后发行过“限储金专用”,“节约储金”邮票,及特印储金邮票共6套,专供在邮局储蓄者购买,贴在储金单子上作储金凭证。1944年,中华邮政又发行“邮政储金图邮票”全套4枚,该套邮票不是专用储金邮票,而是正式通用的普通邮票,除信函、包裹可贴用外,也可作储金邮票。
嘉兴邮局自1919年10月开办邮政储金业务。至1949年停办。据《嘉兴市邮电志》记载:“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5月1日起嘉兴邮局根据省邮电管理局和省银行联合通知精神,重新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53年9月16日起,嘉兴邮电局遵照省局和省银行,银行委托代理储蓄业务一律停止的精神,停办储蓄业务,并对储户存款进行了清理”以上是邮政档案和《嘉兴邮电志》的记录,是邮政史的实体,历史的记载,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