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名义上是“官商各半”,实际上银行业务全由日本最高顾问所把持。为了推行“联银券”,日伪采取了极其野蛮的手段禁止法币的流通。更有甚者,在河南省开封日伪还规定人民不得持有法币,如发现持有法币一元者没收;持有60元以下者处徒刑并罚款;持有60元以上者处死。
由日本特务组建和日本商人组成的各种“株式会社”(股份公司)、洋行和伪政权操纵的代理商店、合作社等组织,把魔爪伸向沦陷区各市、县基层,用“联银券”低价强行收购粮食、棉花、煤炭、铁矿石等战略物资。日伪为了更多地榨取占领区人民的血汗,还滥发货币。到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时,“联银券”的发行额已达1951亿元。
滥发货币的结果是物价飞涨,人民苦不堪言,中国劳动人民创造的大量物资财富被日本侵略者掠夺。华北人民把“联银券”称为“汉奸票”、“走狗票”,亦把“狗钞”的戳记打在“联银券”上,表示愤怒与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