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在新解放区约有3亿农民仍旧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党为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基本任务,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于1950年至1952年,在广大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
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于1950年6月30日颁布施行。该法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措施。土地改革涉及到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党中央根据新解放区的情况不同,决定采取分期分批进行的办法,用三年的时间完成除少数民族区域暂缓外的全国性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土改全部完成。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就是那个时期进行土改运动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