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第十八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地点中国画坛网社区:
2007年9月26日—10月7日
上海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慧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展览组织委员会成员: 上海美术馆
名誉主任:靳尚谊 杨可扬
主任:刘大为 方增先
副主任:吴长江 戴志祺 广军 朱国荣 吴建国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劼音 卢治平 张远帆 齐凤阁
李宝泉 朱凡 阿鸽 陈琪
黄启明 姜陆 隋自更
秘 书 长:朱凡
副秘书长:陈琪 隋自更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作品数量:约260件。
五、作品征集
凡在2005年第17届全国版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版画作品参选。作品规格高不超过1.5米,宽不超过1米。
先邮寄7寸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每人最多报2幅。自由报名投稿,省美协版画艺术委员会可适量组织当地优秀作品向评选委员会集中推荐参评。作品照片写清姓名、标题、版种、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每件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60元╱件。不退件。
通过初评的作品展览组委会通知作者寄原作,不需装裱用卷筒寄送。每件作品收参评、退件费人民币40元╱件。展出作品组委会统一装裱装框。
照片收件日期:2007年7月30日前。原作收件日期:2007年8月20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第十八届全国版画展览办公室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021-62483323- 021-62483450
联系人:武国强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260件,其中优秀作品约40件、“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约10件,邀请评委作品参展。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
七、作品归属:
所有参展作品支付稿酬(税后)后由当地收藏:“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3000元,优秀作品2000元,入选作品1000元。原则上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
八、画集出版:
公开发行出版《第十八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作品集》,收入全部展出作品,展览开幕式上发行。作者获赠展览画册一本。
九、学术活动:
展览开幕期间将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展览组委会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