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根据《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07年度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使用预算,2007国产音像制品出口补助项目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请各地管理部门通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单位及时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单位需填写《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申请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项目实施能力证明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版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三、《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已在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音像电影频道“中国音像制品出口专题”中发布。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四、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联系人:宋小青 李经
电 话:010-59881896,59882121
传 真:010-59882121
E-mail:lijing0630@sina.com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