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校共有2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后,我校自主新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的院校,2008年招生 规模约400名,详情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四、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2008年我校计划招收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约100名。详情见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五、2008年全国仍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和推荐免试生)
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①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日8 :00至23:00,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六、我校从2007年起,实行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奖助学金制度。凡为原单位在职培养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栏内注明委托培养单位。
七、考生报考资格应符合国家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应在大专毕业二年后且外语应通过国家四级(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在核心 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二门(笔试)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八、考试科目中的101政治理论及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99MBA联考英语均为全国 联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 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十、关于业务课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及参考书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向相关学院咨询。
十一、联系地址:成都市磨子桥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65 。咨询电话:028-85403337、028-85403008、028-85460721
十二、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将在我校校园网公布,请留意我校校园网主页:http://gs.scu.edu.cn/
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2004年9月前毕业参加工作者)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全国仍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4.已 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5.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与统考一致,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五、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录取。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 业后一律回原委托单位工作,委托单位应向我校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三年。
2.为了紧密结合委托单位的实际情况,委托培养研究生可带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等到校,以便结合实际进行研究生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