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是国家以信用方式吸收资金的一种形式。公债有“内债”与“外债”两种。其发展历史悠久,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公债的萌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周王向人民借物还不起而躲入西园之说;汉代的白鹿皮币实际上也是一种公债;清代笔记《池北隅谈》曾记载昭烈券:“献破荆州时,民家有汉昭烈帝借官民饷券,武侯押字,纸墨如新。”一直到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遂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附庸,公债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晚清时才被“移植”过来,当时清朝就有息借商款、昭信股票、官签公债、爱国公债等种类,迄至今天,仍有发行公债的形式。这里披露的一张民国元年军需公债券,就是中华民国元年临时政府成立不久,由当时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批准向国内外所发行的一种债券。
该券(见图)版面特大,实属罕见。长36.2厘米,宽26.3厘米,质地为道林纸,彩色印制。正面上半部为深紫色长方形花纹框,框内底版为绿色花纹,四角斜印篆体“伍百圆”;上端正中横印“中华民国军需公债”“金额壹万万圆周年捌厘计息”“民国元年中央政府发行”“伍百圆公债票”等四排字样;中间竖印有债票条例全文,落款为“中华民国元年二月二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文之印)及“副总统”(黎元洪印)两方红印章,最后为“财政部总长陈锦涛”(签名),条文上面加盖有“中华民国财政部之印”正方形大红印章;编号为00013。债券下半部分,分别印有12张按期计息的小息票;券背为桔黄色花纹方框,上两角印有“500”阿拉伯数字,另上端正中在菱形花纹框内印有“1912”纪年数字,其余全部均为英文字样。
这份中华民国元年发行的军需公债券,它经过了近百年风风雨雨的洗礼,现为一件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