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和凤翔县博物馆联合组队,在位于凤翔秦都雍城西北部的作坊区进行抢救性发掘,取得了重要收获。
该遗址范围较大,南北长220、东西宽150米,总面积3.3万平方米。在遗址范围的东侧和南侧又发现断续的夯墙遗迹,初步判断它可能分别与雍城西城墙和北城墙连接,以此形成“雍城内城作坊区”。本次发掘清理的区间位于整个勘探范围的东南,属于雍城时期的早期秦文化层距地表1.4米,该层以下为生土,以上分别为汉代文化层、唐宋文化层及近现代扰土层。由于秦以后的各历史时期在这里形成数量较多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墓葬,许多秦遗迹被打破,且晚代遗迹和地层中也多包含早期秦的遗物。
目前已在秦文化层中发掘并能确认出的遗迹有陶窑、深层纯净土采集坑、泥条存储袋状坑、给作坊输水的地下陶水管道、水井和用于其他拌和材料存放的长方形竖穴坑等。陶窑为地面馒头形熟土结构,形制较小,窑群间相对密集,相邻窑距较小,发掘出的窑东西呈“一”字形排列,其中2座仅有底座,另3座也只有窑身的下半部;1号沟长35.9、宽2.95、深4.75米,是最大的一个取土场地,同时它又兼作浸泡与拌泥的场所;在沟的两侧分布多个袋状坑,其用途为暂存细搓的泥条,之后再以盘筑方式在坑上近距离内制作成砖瓦等建筑材料的土坯,经晾干之后入窑烧成,出窑后正品即被运抵宫殿及其他建筑兴建地,废品及窑灰则被倾倒于附近的废弃坑内,判断1号取土沟也是在过深而不宜继续取土时被改用废弃物填埋坑的。根据炉灰推测当时的燃烧材料因烧制时段不同而分别为一般软质柴草、树枝和杠木等,没有发现以煤作燃料的遗留物。
发掘出的2000多件遗物中,主要有方砖、槽形板瓦、弧形板瓦、筒瓦、瓦当、贴面墙砖、陶鸽、陶俑,以及制作和烧制时所需的各类工具,如打泥石夯、陶捶、水容器和支垫等,此外还发现尚未焙烧的泥坯。在出土文物中,最具特征的是一批动物纹瓦当,有鹿蛇纹、凤鸟纹、蟾蜍纹、獾纹、虎雁纹、鹿纹、虎鹿兽纹和虎纹等,另外还有一批云纹和素面瓦当。出土的瓦当中,有少部分确因烧制过程中的不当因素使其出现爆裂、变形或流变等原因成为废品,而另外一大批完好的瓦当也被废弃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与之相套接的筒瓦出现质量问题的缘故。另外还出现一件由多个筒瓦、瓦当变形粘连在一起的烧结块。尽管这次发掘出的瓦当数量多,但除个别种类外,大多数种类即在以往雍城城内及其郊外行宫建筑遗址上都曾发现过,说明这些建筑上的材料可能就来自这里。
在此次发掘出的文物中,早期方砖系首次在雍城被发现,这种砖厚重,不规格,没有足够的承重力,且多数在烧制过程中出现变形和开裂,显现出秦砖最初的原始雏形。半圆形贴面砖、人俑和各种脊兽的发现,为判断当时建筑墙面及屋顶装饰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在发现的各类动物纹瓦当中,有些图案内容还是首次被发现,丰富了东周时期秦瓦当的内容。另外该遗址还发现了制作几种动物纹瓦当的模具,这些模具的发现为了解当时瓦当制作过程中独立模制、边轮的添加,以及与筒瓦的工艺套接过程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以往在雍城发现的秦汉瓦当中,其中大多数是通过多年来在地面采集或民间征集而来,作为秦汉这段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的各类瓦当,其制作风格、形制特征和图案内容都因时间的差异而有区别,尤其像对各类图像瓦当的年代判断就比较困难,而通过本次对豆腐村遗址的发掘,则从地层层位关系上明确了出土数量非常多的瓦当时代。
根据目前已取得的考古收获,初步确认豆腐村遗址即为战国早期向雍城各类建筑专门提供瓦类陶质建材的作坊所在,由于采土量的限制,以及临近处兴建新窑比较容易的缘故,各时段的作坊区可能就近多次移位才形成雍城较大的作坊区,在本次发掘区的附近应该还有早到春秋晚期或者晚于战国早期的遗存。
豆腐村作坊遗址的发现对秦都雍城陶质建材的来源、尤其是制作和烧制工艺及流程的探讨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结合20世纪80年代在该遗址附近发现的铜建筑构件和新近发现的夯墙初步判断,在当时雍城的西北角可能存在一个相对封闭和独立的手工业作坊区,其门类除陶质建筑材料外,还有类似金属冶炼、木材加工,以及用于军事、祭祀和日常所需物资的制作。作坊区及周边夯墙的发现为进一步研究秦都雍城的总体布局和该城是否有外廓城提供了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