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邮票小全张在贴用时,可根据寄发邮件所需的邮资,视小全张的面值情况,采取全套贴用或撕开(剪开)单枚贴用均可,只要符合邮资即可。而我国却有一种邮票小全张邮电部明文规定不能撕开(剪开)单枚贴用,它就是1964年10月20日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五周年”纪念邮票小全张。
该小全张上印有三枚邮票一套,面值、图案和售价均与1964年10月1日发行的一套三枚邮票相同,即每张售价24分,小全张相连之处不打齿孔。小全张由卢天娇设计。
邮电部在下发的第269号《关于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五周年”纪念邮票及小全张邮票的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
“(一)1964年10月1日发行的这套邮票每张上印有一、二、三图(共5O枚),除每枚邮票成为一幅图案外,三枚连在一起就构成一幅大的图案,在出售邮票时,仍以每枚为单位,如购票人选购其中任何一枚或几枚时,均可售予。
(二)于1964年10月20日发行的纪念邮票小全张,每张上印邮票一套,共三枚,面值及售价均与邮票相同,小全张三枚相连之处不打齿孔,贴作邮资时,以整张连边饰或沿三枚周围齿孔撕下均可,但为保持该邮票的画面完整无损,一律不得用剪刀剪成单枚或双枚贴用,否则均作未付邮资处理。对此必须向购票人详细讲清。该小全张因发行数量较少(4万枚),除中国集邮公司供集邮出售外,并一次发给各省局一部分,希各省局在分时照顾到开放城市或外宾常到之处。”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为保持该邮票的画面完整无损,一律不得用剪刀剪成单枚或双枚贴用,否则均作未付邮资处理。”这个特殊规定在我国邮政史上是唯一的一次,在世界邮政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由于当时国内集邮者购到后很少贴用,因此了解此规定者不是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