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代嘉庆、道光直至民国时期,正是中国饱受帝国主义侵略,国内战乱频频,民族手工业(包括家具行业)遭到严重破坏的时期。这时期以红木(酸枝木)制作的家具占绝大多数,由于缺少高级技术人才,这时期制作的家具,无论从科学性、艺术性等各方面,和清乾隆以前乃至明代家具相比,明显存在很大差距。有的专家甚至说这时期生产的家具(泛指红木家具)毫无艺术性、科学性可言。没有研究和借鉴的价值。
因此红木家具被家具研究界视为中国传统家具没落时期的代表。一提到红木家具,立刻意识到是清末民国时期的糟粕家具。如果将所有名贵木材(包括前面提到的五种木材)统统称为红木,等于贬低了明清家具的艺术价值,同时也否定了当今古典家具的艺术价值,同时也否定了当今古典家具研究成果。"红木"就是红木,它只是酸枝木的一个别名。是特定材种的具体名称。用具体材种的特定名称去概括众多材种,是一种极端荒谬和可笑的作法。
红木专指酸枝木,是清代中期以后广泛使用的新材种。
红木(酸枝木)和红木家具名称是清代中期(即嘉庆)以后出现的。近年发表的关于明清家具的研究成果,都认为是在清中期以后,黄花梨、紫檀、铁梨、鸡翅木、乌木来源枯竭之后,而采用的新材种。有个别人说:"红木是明朝郑和下西洋用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与当地进行易货贸易,红木便于此进入了中国"。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大错特错的。红木和红木家具是清代后期的产物。清代乾隆年以前绝对没有红木和红木家具。红木专指酸枝木,是北方广大地区惯用的名称。广东、广西则称酸枝木。是同一材种的两个名称。它如同一个盛市、州。任何一个盛市、州都无权代表整个国家,红木是专一材种的特定名称,它自然也没有资格代表众多木种。
笼称"红木"和笼称"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利于人们提高对古典家具的认识红木家具指酸枝木是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广大北方地区的惯称。惟江、浙及上海一带又有人把所有深色名贵的木材统称为红木者,进而将所有硬木家具(包括明至清前期优秀家具)笼而统之地称为"红木家具"。把明清优秀家具与清末民国时期的糟粕家具混杂在一起。同一材种,广东称酸枝木,北方称红木,已经有不便之处,如果再用某一个材种名称去概括众多材种,不仅木材市场,连同古典家具市场在内,本来已很混乱的状况将会越搅越混。这种现象发展下去,既不利于人们提高对古典家具的认识,更不利于对古典家具的深入研究。因此,笔者多次呼吁,笼统红木和笼统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宜采用。
近几年一些报刊先后发表了一些有关红木和红木家具的文章。这些文章中有些是笼统红木观点、有的专讲红木,并未涉及其它木材。有的则指出清代乾隆以前绝对没有红木。对这些文章的对于错,我无意妄加评论。只在此表明我的观点。笼统红木和笼统红木家具的概念不宜采用。放任这种模糊概念发展下去,有百弊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