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本市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将从1200元上调到1500元,这一方案已经上交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商尚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是改进征收方式和费用扣除额,至于费用扣除额的具体调整标准,只是社会传闻而已,北京市也未向国家税务总局上交此类税改方案,由于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是由全国人大立法的,将由全国统一进行。
个税实行综合征收将是方向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的安体富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个税改革,除了备受关注的费用扣除额的调整外,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以前的“分类征收”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安教授介绍说,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征税项目,按差别税率分类征收。与综合各项所得的征收模式相比,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此外,调整费用扣除额也是个税改革的另一重要方面。对此,商处长非常赞同,“相对于征收模式的调整,扣除额的调整可能更早一些。”
涉外企业缴纳个税已占总纳税额40%
商处长透露,就北京市来看,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地区和涉外分局征收到的个税占到全市总纳税额的8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是个人高收入比较集中的地区。”从行业上看,高新技术产业和三资企业的员工、教师、演员是纳税额较多的群体。“三资企业中的中外员工、驻京代表处的中外员工等涉外企业占到全市纳税额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