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事件摄影师状告人民美术出版社
http://www.socang.com 2004-05-15 13:36 来源:
7月11日下午,曾为女星汤加丽拍摄人体写真的著名摄影师张旭龙,在北京王府世纪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起诉出版《汤加丽人体写真》的人民美术出版社并要求追加汤加丽的责任。
张旭龙自今年二月起诉某网站侵权行为后,本次又向出版社提起诉状,指出版社没有为原告署名,并在未知晓原告的情况下对书中作品任意剪裁,严重地破坏了原告对作品的整体构思和艺术追求,因此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作品的发行和销售,在《中国摄影报》上道歉并支付使用原告作品的报酬150000元。对此,记者致电人民美术出版社,他们不愿对此事置评。
《汤加丽人体写真》自出版以来已再版六次,印数达5万5千多册。而原书封面署名为“汤加丽编著”,摄影师的名字却了无踪迹。对此,出版社分辩之所以如此署名,是因为该书前言系汤本人撰写,且她出具了一份摄影师的授权书,授权汤加丽使用原告的作品用于出版个人写真集。但张旭龙的律师解释,授权书的内容只允许汤加丽使用图片,并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而且书中54幅图片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任意删剪,践踏了作品的完整性。
张旭龙表示去年9月自己在市场上偶尔看到这本书时还不以为意,认为书籍印刷质量差,图片处理失当,庆幸没署上自己的名。但如今看到该书多次再版,诸多媒体还高度评价该书“将成为中国人体摄影的传世佳作”时,他认为不能再沉默下去。“如果这样水准的作品成为传世佳作,那是对摄影师的侮辱。”所以非典过后,他终于站出来,决定将人民美术出版社推上被告席,并要求追加汤加丽的侵权相关责任。(南方都市报谢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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